中央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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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歌剧院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选拔章程

发布时间:2026-01-31 浏览量:

    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

    2026年选拔章程

    一、总则

    (一)选拔宗旨

    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原则,选拔兼具专业潜力、艺术素养与职业追求的中国籍青年歌剧艺术人才,构建“专业技能+舞台实践+国际交流”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,为中国歌剧事业培育本土核心力量。

    (二)选拔主办方与实施机构

    主办方:上海歌剧院

    实施机构:上海歌剧院、那不勒斯圣卡罗歌剧院、威尼斯凤凰歌剧院等

    (三)选拔范围与名额

    1.选拔范围:全球范围内22—32周岁的中国青年歌剧表演人才

    2.选拔方向:仅限美声唱法

    3.选拔声部:女高音、女中音、男高音、男中音、男低音

    (四)培养周期

    时间: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

    (五)管理机制

    入选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并签订《培养协议》后,学员须遵守《培养协议》中有关管理规定,服从有关培养安排。

    二、核心优势

    (一)全周期培育体系,衔接职业舞台

    从课程学习到舞台演出无缝衔接,快速积累职业经验。

    (二)顶尖师资配置,保障教学专业性

    1.顶尖师资: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开设大师课,组建“国际专家+国内名师”的复合型师资团队,通过严格排练指导、反复打磨专业细节,传递东西方歌剧艺术精髓与舞台经验;

    2.国际联动:与意大利那不勒斯圣卡罗歌剧院、威尼斯凤凰歌剧院等深度合作,共享师资资源、共建培养模块。

    (三)丰富实践资源,强化舞台历练

    1.院团参演:广泛参与上海歌剧院各类剧目排练与演出,通过选拔可担任剧中主要角色及次要角色等,与一线艺术家同台合作;

    2.专属制作:每年打造一部“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”特别制作(经典引进版或中国原创复排版),由学员担任主演,国内演出后可赴国外合作剧院巡演,实现“走出去”交流。

    (四)奖学金助力,保障专业提升

    1.所有课程学习费用由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负担;

    2.每位被录取的学员,每年还将获得10万元人民币奖学金(税后),参加排练演出补贴另计,基本覆盖生活成本与学习支出,全身心投入专业提升。

    (五)赋能职业发展,拓宽成长路径

    1.成果转化:优秀学员可优先签约上海歌剧院歌剧团,纳入核心人才储备;

    2.资源对接:优先推荐至国内外一流歌剧院、国外经纪人、剧院经理人、项目制作人,获得更多参与国内外重大演出、国际歌剧比赛及海外交流项目的机会;

    3.长期支持:学习结束后,持续推荐优秀学员获得职业机会、项目合作及继续教育资源;

    4.专业认证:课程结束后,可获得由上海歌剧院颁发的结业证书。

    三、报名基本要求

    (一)学员须拥有中国国籍(含港澳台地区);

    (二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,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;

    (三)出生日期:1994年1月1日—2004年8月31日;

    (四)学历:具备专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,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;

    (五)专业基础:具备扎实的声乐技巧与音乐素养,热爱歌剧艺术,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、职业操守,愿意遵守培养计划各项管理规定。

    四、报名材料和方式

    (一)报名材料

    1.报名表,附报名照一张;

    2.曲目申报表(具体要求详见曲目要求)申报后不可修改;

    3.初选视频作品(2个独立视频文件,具体要求详见选拔流程);

    4.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),提交正反面扫描件;

    5.学位证及毕业证:

    国内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,请提交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),作为最高学历证明材料;国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,请提供国外高校在校证明或在读证明,作为最高学历证明材料;社会人员除提交学历、学位证书外,还需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(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);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

    6.如有需要,或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资料或证明文件。

    (二)报名方式

    1.请通过电子邮件young.artist@shanghaiopera.com.cn递送:报名表、曲目申报表、初选视频及其他报名材料,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“2026选拔+姓名+声部+联系电话”;

    2.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—2026年3月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    (三)上海歌剧院拥有对选拔全程录音录像、拍摄照片等并对前述内容以及包含报名人员肖像、姓名等在内进行宣传推广的权利,报名即视为同意此条。

    五、曲目要求

    须在曲目申报表中填报中外作品共六首:

    (一)两首中国作品【须包含一首中国歌剧咏叹调和一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】;

    (二)四首外国歌剧咏叹调【须包含至少三种不同外语,按原文和原调演唱;作品可以选自轻歌剧或萨苏埃拉(Zarzuela);清唱剧除外;所选曲目如有宣叙调,需完整演唱宣叙调部分】;

    (三)参与选拔人员填报的中外作品须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,可用于本次参选、表演和宣传推广等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。

    六、选拔流程

    本次选拔分为三轮:

    (一)第一轮(初选)采用“先录后评”模式,评审委员会对参选者上传的视频演唱作品进行集中审看筛选。

    1.本轮共演唱两首作品,从申报的六首曲目中自选两首演唱,需包含一首中国作品和一首外国作品;须按原文和原调演唱;

    2.录制成两个视频上传,每个视频文件大小限制在1GB以内,视频文件命名方式为:声部+姓名+曲目名称;

    3.请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演唱视频(推荐优先选择第一种方式):

    (1)将演唱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,复制网盘链接后,粘贴至报名邮件正文中;

    (2)将演唱视频以附件形式添加,与报名邮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    4.视频录制要求:

    (1)采用单机位横屏录制,需完整呈现参选者正面全身形象;录制画面中仅允许出现参选者本人,录制过程中参选者不得离开画面;参选者与伴奏人员无需同框;

    (2)初选视频须在报名期间2026年1月20日—2026年3月5日内拍摄,为证明录制时间的真实有效,视频开头在演唱开始前,须口播录制日期;

    (3)请避免在狭小空间或自然混响过强的场地录制。声音与图像须同期录制,保证音画同步,不得后期合成;禁止编辑处理,录制过程中不得转切画面,不得使用任何音频、视频编辑工具对音频或画面进行美化、剪辑等处理,确保视频内容真实反映参选者水平;

    (4)选拔视频录制过程中,参选者不得自报姓名,画面中也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关联参选者姓名的信息。

    5.结果通知:通过上海歌剧院官方网站、小红书、微信公众号公布,通过者获得复选资格,未通过者不另行解释。

    (二)第二轮(复选):通过初选的参选者,参加复选。

    1.考核地点:上海歌剧院;

    2.本轮共演唱两首曲目(由评审委员会从参选者申报的六首作品中抽选),须按原文和原调演唱;

    3.复选现场演唱作品可以与视频上传作品重复;

    4.在演唱过程中,评审委员会可以中途打断,也可以要求参选者加唱其本人申报的六首作品中的其他曲目;

    5.相关要求:

    (1)参选者需提供所选曲目的乐谱三套(给钢琴伴奏与评审委员会);

    (2)由上海歌剧院指定钢琴伴奏老师伴奏,参选者可在演唱前进行简短合乐;如需自行携带伴奏,相关费用自理;

    6.复选向公众开放网络直播;

    7.结果通知:

    通过上海歌剧院官方网站、小红书、微信公众号公布,通过者获得决选资格,未通过者不另行解释;

    8.复选阶段的差旅费用由参选者自理。

    (三)第三轮(决选音乐会):通过复选的参选者,参加决选音乐会。

    1.考核地点:上海音乐厅;

    2.决选音乐会共演唱两首作品,由评审委员会从参选者申报的六首作品中指定,不与复选阶段曲目重复;

    3.决选音乐会向公众开放,并开放网络直播;

    4.决选音乐会由上海歌剧院交响乐团伴奏,音乐会前上海歌剧院会另行安排时间排练;

    5.选拔结果将于决选当日公布,即决选音乐会结束后,通过上海歌剧院官方网站、小红书、微信公众号公示录取名单;

    6.决选阶段的差旅费用由参选者自理。

    七、时间安排

    (一)报名阶段:2026年1月20日—2026年3月5日

    (二)预选(线上初筛):2026年3月11日—2026年3月13日

    (三)公布入围复选人员名单:2026年3月14日

    (四)复选(线下考核):2026年3月21日—22日(周六、周日)

    (五)决选(线下音乐会):2026年4月12日(周日)

    八、评审机制

    (一)评审委员会

    由国内外著名歌唱家、剧院经理、资深歌剧经纪人等组成。

    (二)评审规则

    1.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分,取平均分作为参选者最终成绩;

    2.复选以及决选过程全程现场直播,确保公平公正;

    3.上海歌剧院对评选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    九、录取与结业

    (一)录取通知

    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学员发送《培养协议》,明确时间、培养要求等事项,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录取。

    (二)注册要求

    1.录取学员需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;

    2.签约时需提交体检报告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补充材料;

    3.签订《培养协议》,明确权利义务等内容。

    (三)放弃及其他

    录取学员逾期未注册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  十、附则

    (一)材料真实性

    申请人需确保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,若发现虚假信息,立即取消选拔资格或已获得的学员身份,并追回相关资源支持。

    (二)时间调整

    上海歌剧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拔时间,调整后将提前通过官方渠道通知申请人。

    (三)解释权

   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歌剧院所有,上海歌剧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内容进行修订,修订后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。

    (四)生效日期

   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适用于“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选拔”。

    (五)信息咨询

    报名相关问题,可发送邮件至young.artist@shanghaiopera.com.cn咨询。

    附件:1.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报名表

    附件1.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报名表.xlsx

    2.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曲目申报表

    附件2.中国青年歌剧艺术人才培养计划2026年曲目申报表.docx

    上海歌剧院

    2026年1月20日